, 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75起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小微”案件 决不允许“蚕食”耕地资源 ● 短短一个月时间,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75起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的“小微”案件。之所以对这些“小微”案件也不放过,目的就是要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决不允许有限的耕地资源被“蚕食” ● 近期,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发现,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数量仍然较大,甚至有些省份问题还比较突出 ● 自然资源部将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卫星遥感监测时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更好地帮助地方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继河南省林州市马某占用五龙镇泽下村耕地0.04亩建设车库案被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后,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孔某违法占用大盛镇千盏村3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也被自然资源部作为典型案件公开通报。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从0.04亩到30平方米,短短一个月时间,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75起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的“小微”案件。之所以对这些“小微”案件也不放过,目的就是要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决不允许有限的耕地资源被“蚕食”。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指出,自然资源部将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卫星遥感监测时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更好地帮助地方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通过重点抽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下达督察意见书、约谈问责等措施,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监管,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无论大小都要拆除 今年7月,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邓某违法占用港口街镇茶岭村耕地0.16亩建设住房,港口街镇政府对邓某的住房进行拆除;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李某违法占用枧头镇李郁村耕地0.18亩建设住房(只打了地基),新田县自然资源部门将李某违法建设情况通报了枧头镇政府,镇政府对李某住房进行拆除;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赵某违法占用洪河桥镇永久基本农田0.23亩建设住房,洪河桥镇政府8月对赵某的住房进行拆除。 10月20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包括这几起案件在内的35起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的案件。其中,大多数案件是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自有住房,且违法占地面积都不大。35起典型案例中有28起涉及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足1亩,有的违法占地面积只有零点几亩甚至零点零几亩。 11月23日,自然资源部再次公开通报40起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案件。这次通报不仅案件数量有所增加,而且多数案件违法占地面积更加偏小,甚至以平方米计算: 今年7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违法占用先锋街道十六里墩村1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铁路护路站。同月,通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该街道自行拆除整改。2020年10月,地面建构筑物已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今年8月,重庆市渝北区孔某违法占用渝北区大盛镇千盏村3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同月,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达整改通知书。10月,镇政府对房屋组织拆除。 今年10月,海南省临高县王某违法占用5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地基,因构成违法,多文镇镇政府对王某房屋地基予以拆除。 《法治日报》记者对这40起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其中31起案件违法占地面积是以平方米计算,违法占地面积最小的只有30平方米。 除了这些“小微”案件外,75起案件中也有违法占地数十亩的。2020年8月,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广大宏远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眉县首善街道岳北村五组75.3亩耕地建设标准化厂房(地基)就是其中之一。 从自然资源部的通报看,75起案件中,无论违法占地面积大小,基本上都被依法拆除,且已恢复土地原状,有的已经复耕。 部分省份重视不够 上报处置数量为零 一个月时间,自然资源部连续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问题。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王永梅介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在各地仍时有发生。近期,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发现,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数量仍然较大,甚至有些省份问题还比较突出。 “有的省份发现和处置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多达几百宗甚至更多,有的省份则对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崔瑛说,截至11月15日,一些地方上报处置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数量很少甚至为零,其中黑龙江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处置数量为零;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湖南、陕西、青海、宁夏,上报处置数量均为个位数;有的省份未上报典型案例,如山西、黑龙江、上海、陕西4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典型案例数量均为零。 据崔瑛介绍,今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已在土地例行督察中做出部署,对督察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地方严肃查处。通报的75起案件中有一些就是督察发现的新增问题,“这也表明有一些地方对违法新增行为还存在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报告不积极的现象”。 对于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仍时有发生的原因,崔瑛认为,其中确实存在群众有建房需求问题,但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导致违法;有的是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对今年7月下发的“八不准”通知的要求不了解,对建房用地有关政策也不清楚,没有提出用地申请;也有的是申请了,但基层地方政府没有批,或不知道该怎么批。 对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崔瑛说,只有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造成的社会财富损失才会相对较小。而一旦房屋建成形成违法事实,处置起来难度就比较大,社会财富损失也很大。 此外,一些地方相关政策尚未完全落地也是原因之一。据崔瑛介绍,目前,仍有13个省份省级层面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有的是虽然省级层面出台了实施细则,但乡镇、县区和相关部门未依据新的规定批准用地。 蚕食有限耕地资源 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从以往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通报的违法占地案件看,从来没有出现过违法占地以平方米来计算的案件。 据崔瑛介绍,自然资源部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这些“小微”案件进行公开通报,是因为今年7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 崔瑛指出,今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指出,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疏、堵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遏制新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的有关要求,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 在崔瑛看来,虽然违法占地只有几十平方米,但最终威胁的是国家粮食安全。“你占一点,我占一点,他占一点,看似不大,合起来就不是小数目了。”崔瑛说,对这些案件进行公开查处就是为了严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按照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从7月3日起,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而从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的75起案件看,“零容忍”的要求已经落地。 早在2006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就明确提出,18亿亩耕地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专家指出,从我国所面临的严峻的耕地保护形势看,也不允许有限的耕地资源被“蚕食”。 但现实中,违法占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一直屡禁不止。据自然资源部透露,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结果显示,当年全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114.26万亩,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4.34万亩,特别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没有完全被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 据专家透露,初步判断我国耕地“非粮化”率约27%。“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哪怕只有一平方米也是违法。”专家指出,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乱建房屋必须遏制“蚕食”行为,否则“小微”违法问题泛滥,最终将会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堵疏结合立行立改 保障村民建房需求 针对75起案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自有住房问题。崔瑛指出,对于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既要依法保障,也要严格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农化”,两者不可偏废。 今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就是从“堵”和“疏”两个方面,既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又对农民合理的住房需求予以满足。 据自然资源部用途管制司副司长高建华介绍,《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下发后,目前已有1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实施细则。 高建华说,这些地方细化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在做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审核提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自然资源部门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其中,四川、陕西等地还鼓励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山西、内蒙古、重庆、甘肃等一些地方明确下放农转用审批,委托县级政府审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转用。一些地方在县域内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有困难的地区,明确可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平台购买,或者由所在市域或省域范围内统筹落实,不需由村民承担耕地占补平衡义务,不收取耕地开垦费。 高建华说,这些措施在保障农民合理的住房需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务之急,还是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立行立改,坚决止住增量,防止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致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进一步增加。”崔瑛说,自然资源部将通过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帮助地方及早发现新增违法问题。同时,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今年的土地例行督察中,将加大对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督察力度,一旦发现有这类违法问题就立即督促地方进行整改,并对一些违法问题直接向地方下达督察意见书,督促省级政府组织整改。(记者 郄建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