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平县纪委监委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强化“123”工作举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以“一点”为探头。县纪委选取全县100家企业,设立100个营商环境监测点,把监督“探头”直接架到市场主体最前沿。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个监测点指定监督联络员,及时收集有关单位和公职人员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二是以“两单”为重点。制定负面清单。深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梳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突出表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划出纪律红线,明确公职人员“不可为”情形,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对发现的具体问题,通过约谈提醒、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立行立改。问题突出的,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到位。并督促责任部门健全制度加以规范。 三是以“三项机制”固成效。强化协作联动机制。县纪委会同两办督查室、重点办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推动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聚焦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快查快结机制。县纪委设立涉企问题线索处置“绿色通道”,建立专门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建立交办督办、限期办结、对账销号等制度,确保快查快结,及时反馈,形成闭环。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强化通报曝光机制。县纪委采取“线上曝光+线下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通报曝光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今年以来,全县执法部门共自查自纠问题14个,处理14人,县纪委查处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问题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在媒体通报曝光3起6人。 【责编:谷秀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