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湖南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激发工作活力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李果 应时代之变,与时代同行。近年来,湖南法院以改革谋发展、以改革促公正,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各项改革举措蹄疾步稳,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湖南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多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委表扬肯定,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人民法庭建设、诉调对接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作经验介绍。 发展无穷期,改革无止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表示,湖南法院将以更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主线,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激发工作活力,以自我革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院庭长带头“挑大梁” “现在开庭!”6月9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雨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功员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公诉。这是今年以来,郴州市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院庭长带头“挑大梁”攻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湖南法院攻坚克难,努力攀登审判工作质效高峰的写照。近年来,湖南法院院庭长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既挂帅,又出征”。今年1月至6月,全省中基层法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5.16万件,同比增加24%,其中承办案件3.64万件,承办案件占比为70.5%。院领导办案总数占全省法院结案数的10%,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湖南高院首创抽调法官协助办案机制,有效解决全省法院案件不均衡带来的“人案矛盾”。2021年12月,湖南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政法专项编制动态管理,积极协调省委编办调整编制139个,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分调裁审”高效便捷 “这些工资是我们辛苦挣来的血汗钱,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忙追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今年3月,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快速审结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顺利拿回拖欠了两年的6000余元工资后,农民工陈某和宋某对法官连声道谢。 近年来,湖南法院不断加强调解速裁快审团队一体化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对诉前调解不成的纠纷,依法及时导入立案程序,就地开展速裁快审工作。2021年,全省法院组建调解速裁团队352个,“分调裁审”案件占比达86.99%,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25.69天,让公平正义的实现更加高效。 为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20年,湖南高院出台《关于全面建设诉源治理工作站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主体、人民法庭为支撑、诉源治理工作站为触角,覆盖区县、乡村、社区的立体解纷服务体系。截至2022年4月,全省法院共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1518个,联系社区(村组)9887个。2021年,全省万人成讼案件仅81.72件,连续两年位于全国最低位。今年1月至6月,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7.5%。 此外,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区、诉前调解室实现了全覆盖,在线对接调解组织1751个、调解员5731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多元解纷服务。2021年以来调解纠纷25.3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超过68.3%,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立案数量的50.7%,纠纷化解效能显著提升。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近年来,湖南法院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全省三级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今年1月至6月,湖南法院4992人次填报5221条信息,是2020年填报数的37倍,超过去两年的总和。自2021年1月“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运行至今,全省法院共计8233人次填报8756条信息,连续两年在全国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为此,湖南法院坚持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全流程各方面,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细化法官和辅助人员的职责、权限,厘清正常行使监督管理权与不当干预过问案件的界限。 “类案检索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金钥匙’。”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湖南高院研究室主任张坤世介绍,加强类案检索工作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审判权力监督制约、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手段。湖南高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协同推进类案强制检索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机制,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