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贾真、解园)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近日接到网友线索:今年4月份至7月份,在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干农房抗震改造惠民工程,但自7月份至今,还有近3万元工资未结清,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 接到线索后,“全民拍”记者首先向当事人确认事实,又致电涉事包工头,但一直无人接听。此后,记者从怀仁劳动监察大队和住建局了解到,该工程已支付了工资,是涉事包工头欠薪。 据了解,今年8月当事人和工友就曾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反映过问题,也找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当时包工头答应得很好,但是“一出大队的门,他就变卦了”。11月,当事人又将线索上传至“全民拍”。 为进一步确认事实,“全民拍”记者最终与该包工头取得了联系。当事人与该包工头曾签署相关合同,但包工头主张双方的协议不包含工程前几天的工作,因此一直协商不定具体欠薪金额,便将款项挪作他用,形成了欠薪。
当事人与欠薪包工头签订的合同。(“全民拍”网友供图)
当事人与欠薪包工头签订的合同。(“全民拍”网友供图) 怀仁劳动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说,在双方对欠薪金额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劳动监察大队将首先尽力督促有资质的涉事单位支付;如协调无效,则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如果欠薪方继续拖欠,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 12月22日下午,在当地住建局和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见证下,与欠薪包工头签订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与当事人就欠薪金额协商一致,并立即支付了欠款。怀仁市住建局党总支书记杨鹏表示,包工头挪用农民工工资导致欠薪,说明住建局相关部门对具体施工项目的监督力度不够,今后将全面加强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国家三令五申,农民工欠薪事件却仍高发、频发。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说,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社部门、住建部门等相关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她建议,农民工应尽量选择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