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 近日,省医保局办公室、省人社厅办公室印发通知,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确定为10%。同时,“宫腔镜辅助操作”“腹腔镜辅助操作”用于“取卵术”时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 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报销比例6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50%,不占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额度,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医保基金支付“取卵术”等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时,限门诊使用,且每人每项目终身不超过3次。 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足6个月的,执行时间由各统筹区自行确定。(记者崔丛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