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声法治网!

人员查询 关于我们

民声法治网

热门关键词:  财经  旅游  凡人轶事  法治资讯  请输入关键词
城市:

山东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先运一审被判11年6个月

来源:新华网 人气:5459 发布时间:2020/12/9

  新华社济南12月9日电(记者闫祥岭)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上午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先运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陈先运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先运利用担任山东省章丘市委书记,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10家单位或者个人在中标建设项目、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59.9628万元,其中16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先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陈先运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陈先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部分犯罪系未遂,且认罪悔罪,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陈先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本文到:
免责声明:民声法治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民声法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及时与民声法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昵称: 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