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声法治网!

人员查询 关于我们

民声法治网

热门关键词:  财经  旅游  凡人轶事  法治资讯  请输入关键词
城市:

环卫工被宠物吓倒受伤谁来担责?

来源:工人日报 人气:5654 发布时间:2021/10/22

  环卫工被宠物吓倒受伤谁来担责?

  法院判决宠物主人和环卫公司共同赔偿

  阅读提示

  如今,城市中养宠物的家庭日益增多,宠物外出与户外工作者发生冲突的事情也并不鲜见。一名正在清扫马路的环卫工人,被突然冲出的宠物犬吓倒并骨折,如此情形谁来担责?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近日,本案落下帷幕,法院判决宠物主人与环卫公司共同担责。

  律师呼吁,一个城市的清洁美丽,光靠环卫工人的清扫是不够的,还要市民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养成垃圾分类、遛狗拴绳的好习惯。

  55岁的李芹老家在黑龙江省克东县,2019年初跟丈夫一起来到辽宁省大连市,在一家环卫公司当环卫工。

  李芹主要负责街道卫生保洁,工作时间为凌晨4点至下午5点,工资不高且辛苦。两年前,李芹被狗吓倒导致小指骨折,医疗费等相关赔偿谁来承担?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考虑到李芹已经从狗主人孙某处获得赔偿5500元,判决大连某环卫公司赔偿李芹3680元。

  医疗费2760元,律师最低收费5000元

  李芹所在的公司环卫工人一多半来自农村,且已经过了退休年龄,由于没有社保,也没有特殊技能,只能当环卫工人。李芹和丈夫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一个偏僻的地方租了一个不到20平方米的小房,好几家共用一个卫生间,为了能够攒点钱,每天天不亮就骑自行车赶往自己所在的清洁区。

  2019年4月26日13时30分,李芹在甘井子区金二街扫马路时,突然一条黑狗冲出小区向李芹扑来。当时她被吓蒙了,下意识地用手中的扫把去挡,没想到狗主人孙某生气了,为了护狗还推搡她。李芹为了躲闪,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左手小指骨折。

  事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进行了调查,认定居民孙某饲养的狗有狗证和免疫证,符合相关养犬规定;李芹的右手小指骨折是因为她躲闪狗身体失衡摔倒造成的,与孙某推搡她无关,虽然狗主人孙某在遛狗时未拴绳,但事发后狗主人孙某向李芹赔礼道歉,表示愿意赔偿李芹的损失,考虑到李芹的伤情轻微,未对孙某给予行政处罚。

  李芹没有住院,只是在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治疗了两个月,支出医疗费2760元。李芹到单位附近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接待的律师说,李芹的情况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待遇,也可以直接起诉狗主人孙某。但李芹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加起来不到1万元,而律师代理一个民事案子最低收费5000元,让她考虑是否请律师代理。

  “咱一个外地人,在大连人生地不熟的,打官司不容易,只要人没事就行,这2000多元医疗费和两个月误工费就算了。”李芹丈夫说。

  公益律师来帮忙,先向宠物主人索赔

  2020年春节前,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到环卫公司慰问。李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

  虽然李芹的官司小,索赔额不高,但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李芹的事非常重视,当即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大连市农民工维权律师团团长、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为李芹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还赠给李芹一条橘红色的羊毛围巾,让她在工作中保暖,同时还能起到警示作用,对自身安全也有一定保障。

  在征得李芹的同意后,王金海律师代理李芹将狗的主人孙某起诉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以孙某遛狗不拴绳,导致李芹受惊吓摔倒受伤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孙某对自己遛狗未拴绳造成李芹受惊吓摔倒受伤一事无异议,并当庭向李芹赔礼道歉,孙某还认为,李芹是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属于工伤,愿意对李芹在获得工伤待遇之外给予一定补偿。

  2020年3月8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刘丽娜的耐心调解下,李芹与孙某达成调解意见,孙某当庭赔偿李芹5500元。

  考虑到李芹是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王金海律师又代理李芹到甘井子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李芹因为超过退休年龄,未被认定为工伤。今年春节后,王金海律师找到李芹商量,像她这种情况,虽然因年龄原因没有认定为工伤,但可以按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起诉单位,再让法院委托作一个司法鉴定,鉴定一下伤后护理、营养和误工时间,然后再主张工伤待遇。

  因工作中受伤,再向环卫公司索赔

  李芹同意了王金海律师的意见,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再次指派王金海律师担任李芹的法律援助律师,将某环卫公司起诉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李芹的起诉后,委托辽宁学苑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李芹的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伤后误工两个月,护理期15天,营养补偿时间为15天。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芹是在工作中因躲闪狗摔倒受伤,作为雇主某环卫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李芹已经从狗主人孙某处获得赔偿5500元,某环卫公司还应当对李芹的合理损失给予赔偿。

  今年9月28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判决环卫公司赔偿李芹损失3680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全部由环卫公司承担。

  李芹接到判决后非常感动,“没想到政府对我们环卫工人这么重视,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帮助自己打赢了官司。虽然自己的赔偿额度不大,但没有法律援助肯定会放弃打官司,可如果不打官司,自己心里总是感觉堵得慌”。

  王金海律师呼吁说,一个城市的清洁美丽,光靠环卫工人的清扫是不够的,还要市民都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养成垃圾分类、遛狗拴绳的好习惯。

  (记者 刘旭  李芹为化名)

分享本文到:
免责声明:民声法治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民声法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及时与民声法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昵称: 6409